觀點地產網訊:12月13日晚間,深圳市康達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刊發公告稱,公司於12月9日收到京基集團自行召開康達爾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函。

京基集團在通知函中提及,“在康達爾董事會和監事會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情況下,京基集團決定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自行召集公司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並要求公司董事會配合完成相關事項。

據康達爾透露,此次京基集團提交的所有議案內容與2016年7月18日提交的《關於提請召開深圳市康達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所涉及的議案內容一致。而公司已按照要求於9月14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並公告了相關決議公告。

鑑於此,康達爾認為,京基集團要求自行召開股東大會重複審議已經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以及要求其配合公告相關文件及提供配合的要求並無法律法規和《深圳市康達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依據。

為此,為維護本公司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確保正常生產經營的穩定,並保護實體經濟免受破壞,康達爾已向深圳證監局、深圳證券交易所就京基集團要求自行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事項進行了彙報,並懇請監管部門對京基集團濫用股東權利、擾亂公司正常經營造成市場波動的行為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