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12月24日,珠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公告稱,由於預期公司全資附屬公司南興與荃興控股將不會於12月31日收購限期屆滿前達成買賣協議,故雙方訂立終止協議。
據相關協議,荃興控股同意於終止協議日期後五個營業日內向南興退還3億元按金(不計利息)。而於本公告日期,有意賣方已向南興退還全部按金。
至此,諒解備忘錄及其所有附錄將於簽署終止協議後已不再具有任何效力。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2013年12月31日,珠光控股董事會宣佈,南興(作為有意買方)與荃興控股有限公司(作為有意賣方)就建議收購廣州天河區總用地面積為107,399平方米地塊(或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地塊使用權全部權益公司全部股本權益)訂立諒解備忘錄。
根據諒解備忘錄,南興已同意於簽訂諒解備忘錄時向有意賣方支付按金人民幣3億元(相等於約3.82億港元),作為建議收購事項可退還按金及一部分代價款項。
按照彼時公告,倘南興與荃興於簽訂諒解備忘錄日期起計六個月期間(或雙方可能書面協定之較長期間)屆滿前並無就建議收購事項訂立買賣協議,則荃興須於有關期間屆滿後五個營業日內退還與按金相等之款額予南興(不計利息)。
而後南興分別於2014年6月27日、2014年12月29日及2015年6月26日發佈了三份延遲收購公告。其中於六月延長公告內,南興宣佈,由於各方需要額外時間磋商建議收購事項條款,南興與荃興於本日訂立諒解備忘錄第三份附錄,進一步將有關期間之屆滿日期自2015年6月30日延至2015年12月31日(或雙方協定之有關較後日期)。
值得一提的是,依據早前公告,此次交易地塊的使用性質擬從工業用途變更為商業及金融用途,計劃發展為商業綜合項目,購物商場、辦公大樓及高端住宅大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