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寶方面表示,本次交易有利於進一步推進海外發展戰略、拓寬境外投資渠道,增強資產配置的靈活性,並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資產收益率。

觀點地產網訊:1月22日晚間,新湖中寶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為進一步拓寬境外投資渠道,公司擬分別與國投瑞銀、鵬華基金簽訂《國投瑞銀-新湖中寶境外投資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和《鵬華基金-新湖中寶境外投資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委託國投瑞銀、鵬華基金進行境外投資資產管理。委託財產合計最高不超過8.5億美元。

公告顯示,上述委託期限為合同生效日起至委託財產運作到期日,資產託管人分別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而對於是次合作,新湖中寶方面表示,本次交易有利於進一步推進海外發展戰略、拓寬境外投資渠道,增強資產配置的靈活性,並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資產收益率。

據悉,在上述公告同日,新湖中寶另有公告稱,其將發行規模不超過人民幣35億元(含35億元)的公司債券。該筆債權可在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國境內公開發行。

此次發行公司債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主承銷商根據市場情況確定。並由主承銷商組織的承銷團以餘額包銷的方式承銷。債券的期限不超過7年(含7年),可以為單一期限品種,也可以為多種期限的混合品種。具體期限構成和各期限品種的規模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發行時的市場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