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議案總的表決情況為:同意117,757,936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75.4777%;反對38,170,903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24.4659%。

  觀點地產網訊:12月9日,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宣佈,公司201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康佳總部廠區城市更新項目合作開發方案的議案》。

據悉,該議案總的表決情況為:同意117,757,936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75.4777%;反對38,170,903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24.4659%;棄權87,9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20,697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564%。

另悉,康佳11月20日業已公告稱公司擬與持有公司21.75%股份的華僑城集團公司共同成立合資公司開發康佳集團總部廠區更新改造項目。合資公司的股權比例為華僑城集團佔30%,公司佔70%。

公告稱,鑑於康佳集團總部廠區用地的《房地產證》的使用年限至2015年1月10日止,並且深康佳A目前無法確定在《房地產證》到期後,深圳市國土部門能否同意將康佳總部廠區用地的使用年限延期。如果不能延期,且在2015年1月10日之前康佳集團不能與華僑城集團達成合作開發協議,則康佳集團將可能無法享有康佳總部廠區用地的城市更新開發收益。

因此,為了避免康佳集團目前總部廠區用地的使用權不能延期從而可能對集團的整體利益造成損失,康佳集團對《關於康佳總部廠區城市更新項目合作開發方案的議案》投贊成票,並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具體至本次交易,康佳集團和華僑城集團擬成立合資公司從事康佳集團總部廠區用地城市更新開發事宜,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為10億元人民幣,其中康佳集團以現金出資7億元,佔有70%的股份;華僑城集團以現金出資3億元,佔有30%的股份。兩家公司的資金來源均為自有資金。

合資公司應獨立運作,並完成項目的各項開發建設任務,經營範圍為康佳集團總部廠區房地產項目投資、開發和經營,是否從事其他項目,由合資公司根據有關權限另行審批。

項目建成後,對於按照政府有關規定要求開發企業持有和自用的物業,可由合資公司持有,提供給股東單位使用,向股東單位適當收取租金;或者按股份比例分割給股東單位;其餘物業,既可對外銷售,也可長期持有和經營,具體運營策略由合資公司根據權限另行確定。

康佳集團稱,項目將改造為一座總建築面積26萬平米的科技創新綜合體,將有力促進深圳和南山區高新技術產業、文化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的發展。

據測算,項目預計可租售物業銷售收入總額為100.75億元,成本為66.15億元,利潤總額34.60億元,稅後淨利潤15.95億元。同時,除了銷售部分,項目另形成3萬平方米研發用房、0.8萬平方米地下商業及1210個車位需要持有自用或經營,地價加開發成本7.80億元。另有政府回購4.2萬平方米創新型產業用房的建設成本2.27億元。

根據開發進度,僅就銷售部分測算,項目內部收益率為16%;按8%的折現率計算,項目淨現值為9.4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