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壹佰集團同意購買廣西景祺之51%股權及廣西景祺欠付廣西三祺的股東貸款,總代價為人民幣631,533,612.11元。
董事會謹此公佈,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六日,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陽光壹佰集團通過廣西北部灣產權交易所組織及舉行之公開競價程序競得標的股權,並隨後(作為買方)與廣西三祺(作為賣方)訂立收購合同。於成功競標後,廣西三祺同意出售,而陽光壹佰集團同意購買廣西景祺之51%股權及廣西景祺欠付廣西三祺的股東貸款,總代價為人民幣631,533,612.11元(當中包括轉讓標的股權的代價人民幣311,100,000.00元及轉讓股東貸款的代價人民幣320,433,612.11元)。
由於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不足25%,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章,收購合同項下擬進行交易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並因而毋須獲得股東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