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公司向原股東配售619,409,405股新股。本次發行股票應嚴格按照報送中國證監會的配股說明書及發行公告實施。

廈門建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4年4月1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於核准廈門建發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覆》(證監許可[2014]388號)文件(以下簡稱“批覆”)。批覆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原股東配售619,409,405股新股。

二、本次發行股票應嚴格按照報送中國證監會的配股說明書及發行公告實施。

三、本批覆自核準發行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四、本批覆自核準發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發行結束前,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公司董事會將根據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股東大會的授權,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實施本次配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