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募集資金的總額不超過149,040萬元(包括髮行費用),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中105,000萬元用於實施國興.北岸江山東區住宅項目,其餘用於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特別提示及風險提示

  一、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項已經獲得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發行尚需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方可實施。

  二、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對象為重慶財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重慶財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現金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所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2013年8月16日,重慶財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重慶財信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北京融達投資有限公司分別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從重慶財信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受讓國興地產36,018,930股股份,從北京融達投資有限公司受讓國興地產18,099,972股股份,截至本預案公告日,上述股份轉讓過戶手續尚在辦理過程中。上述股份轉讓事宜辦理完成後,重慶財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將成為公司控股股東。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變。

  三、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日(2013年8月23日),發行價格為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90%,即6.21元/股。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為不超過24,000萬股(含24,000萬股),發行對象重慶財信房地產有限公司擬全部以現金認購。重慶財信房地產有限公司已經於2013年8月22日與公司簽署了《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合同》。若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除權、除息事項,發行價格、發行數量將進行相應調整。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最終核准發行的股票數量為準。

  四、本次募集資金的總額不超過149,040萬元(包括髮行費用),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中105,000萬元用於實施國興.北岸江山東區住宅項目,其餘用於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實際募集淨額將以不超過項目資金需求量為準,不足部分通過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解決。在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將根據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先行投入,並在募集資金到位之後按照相關法規規定的程序予以置換。

  五、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對《公司章程》中有關利潤分配政策的條款進行了相應的修改,並經公司201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預案已在“第七節公司利潤分配情況”中對公司利潤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現金分紅金額及比例、未分配利潤使用安排等進行了說明,請投資者予以關注。

  六、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佈不具備上市條件。

  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非公開發行方案尚需獲得公司股東大會的批准和中國證監會的核準。

  國興地產2013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