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發要約文件

  要約文件連同接納表格已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寄發予股東。根據收購守則規則8.4,預期本公司將於要約文件寄發後十四日內(即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六日之前)向股東寄發回應文件。

  要約

  要約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星期二)開始接納,除非要約人根據收購守則修訂或延長要約,否則接納之最後時限及日期為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日(星期二)下午四時正。

  深圳科技:《收購守則》所指的要約公司刊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