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蒙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已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以人民幣1,919,864,500元(約2,361,433,335港元)成功投得由南昌市土地使用權。
董事會欣然宣佈,根據萊蒙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深圳萊蒙、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Top Spring Insite以及一名獨立第三方Metro Shanghai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訂立之銀團框架協議所成立之銀團,已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透過南昌市地產交易中心舉辦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拍賣出讓以人民幣1,919,864,500元(約2,361,433,335港元)共同成功投得由南昌市國土資源局提呈出售之該土地之土地使用權。投標人已通過資源局進行之資格審核,交易中心及銀團已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簽署成交確認書。有關收購之土地出讓合同將自成交確認書日期起計十個營業日內訂立。根據該公佈及銀團框架協議,將就收購及該項目之發展成立聯營公司。
代價之基準代價乃基於銀團透過公開投標成功投得該土地,並計及最低投標價、現行市況、該土地之位置及鄰近土地價格後達致。代價及相關稅項須由聯營股東按彼等各自於聯營公司之股本權益比例承擔。由深圳萊蒙及Top Spring Insite支付之部分將以本公司內部資源撥付。
成立聯營公司
根據銀團框架協議,將就收購及該項目之發展成立聯營公司,其將由深圳萊蒙、Top Spring Insite及Metro Shanghai分別持有51%、19%及30%權益,而銀團框架協議之主要條款將併入聯營協議。該項目之目的將與該公佈所指定之目的一致。聯營公司將成為本公司之非全資附屬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