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規定,汪平華先生的辭職自辭呈送達公司董事會時生效。公司董事會對汪平華先生任職期間為公司所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公司董事會於2012年6月25日收到公司副總裁汪平華先生的辭呈,汪平華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副總裁職務。辭職後,汪平華先生將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根據有關規定,汪平華先生的辭職自辭呈送達公司董事會時生效。公司董事會對汪平華先生任職期間為公司所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陽光股份:關於高管辭職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