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日,浙江復星商業發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並已接獲法院受理通知書。
茲提述復星國際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日期為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有關其於建議收購上海外灘8-1地塊(中國上海黃浦區小東門街道574及578地塊)(「建議轉讓」)之優先認購權之公告。
於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日,浙江復星商業發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並已接獲法院受理通知書。據此,本集團對有關各方提起民事訴訟,以保障其於建議轉讓之優先認購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