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完成出售事項,根據現有服務總協議提供的服務範圍須作出修訂。因此,本公司與周大福企業於2011年6月30日訂立服務總協議,藉以委聘周大福企業集團或本集團旗下有關成員公司(視情況而定)於有關年期內向本集團或周大福企業集團旗下成員公司(視情況而定)提供營運服務。
完成集團乙出售事項
董事會謹此宣佈,集團乙買賣協議項下擬進行的集團乙出售事項已於2011年6月30日完成。
服務總協議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10年11月23日的公告,內容有關現有服務總協議。
由於完成出售事項,根據現有服務總協議提供的服務範圍須作出修訂。因此,本公司與周大福企業於2011年6月30日訂立服務總協議,藉以委聘周大福企業集團或本集團旗下有關成員公司(視情況而定)於有關年期內向本集團或周大福企業集團旗下成員公司(視情況而定)提供營運服務。
於本公告日期,周大福企業持有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40.51%的權益。周大福企業因而被視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及關連人士。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服務總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監於服務總協議項下擬提供營運服務的有關最高交易總值的各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超過0.1%但低於5%,服務總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持續關連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申報、年度審閱及公告的規定,惟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現有持續交易
本集團旗下成員公司於其日常業務過程中定期與集團乙旗下成員公司進行現有持續交易。由於完成集團乙出售事項,集團乙旗下成員公司成為杜先生的聯繫人士。
杜先生為本公司若干附屬公司的董事,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由於集團乙旗下成員公司於集團乙出售事項完成後成為杜先生的聯繫人士,集團乙旗下成員公司因而成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而現有持續交易則成為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第14A.41條,就現有持續交易,本公司須全面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一切適用的申報、年度審閱及披露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