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1年3月31日下午4時正,即接納購回要約的最後時限,本金額為2.655億港元之票據的票據持有人,已接納購回要約,而本金額為3.705億港元之票據的票據持有人則並無接納或未獲提呈購回要約。

  接納購回要約的結果

  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下午四時正,即接納購回要約的最後時限,本金額為265,500,000港元之票據的票據持有人,已接納購回要約,而本金額為370,500,000港元之票據的票據持有人則並無接納或未獲提呈購回要約。本金額為270,000,000港元之票據的持有人Loyal Concept,已有條件地接納購回要約,惟須待錦興條件獲達成後,方可作實。

  鑑於上述接納,董事會已議決發行贖回款額為292,050,000港元的新票據,予已根據購回要約的條款及條件無條件接納購回要約的該等票據持有人。倘錦興條件於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即購回要約的條件須予達成的同一日)或之前獲達成,則Loyal Concept的有條件接納須視作有效。在該情況下,本公司亦會根據購回要約的條款及條件,向Loyal Concept發行贖回款額為297,000,000港元的新票據,將予發行的新票據本金總額將為589,050,000港元。

  本公司將透過內部資源,以現金贖回不獲接納或未獲提呈購回要約所涉及的票據。本公司目前與第三方商討,按與新票據大致上相同的條款,發行可換股票據的可能性,目的是補回因贖回並無根據購回要約購回的票據所動用的內部資源。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就此項可能進行的集資活動另行刊發公佈。

  預期寄發通函的日期

  為使本公司有更多時間完成上述可能進行的集資活動,及(如適用)將相關資料載入通函,通函之寄發日期延遲至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或之前。

  德祥地產(i)購回要約的結果;及(ii)延遲寄發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