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於核實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深圳世聯地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通知於2011年2月16日以電子郵件和電話的形式發出,會議於2011年2月21日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滕柏松主持,會議應當出席監事3人,實際出席監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程序合法合規。會議審議結果如下:

  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於核實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監事會經核查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後認為:

  1、公司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中確定的激勵對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獨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1-3號》、《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2號:股權激勵股票期權實施、授予與行權》(2010年5月修訂)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其作為公司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2、本次授予股票期權激勵對象的名單與201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批准的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中規定的對象相符。

  世聯地產:第二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