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定時期內,暫定對在本市(含市轄十區和從化、增城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觀點地產網訊:2月18日下午,廣州市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實施意見》,正式將廣州樓市限購的範圍從市內十區擴大到從化、增城兩個外圍縣級市。

  據悉,該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

  1、嚴格落實國家住房限購措施,合理引導住房需求,在一定時期內,暫定對在本市(含市轄十區和從化、增城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對在本市已擁有2套以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內在本市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境外機構和個人購買商品住房的,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對符合《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政府關於加快吸引培養高層次人才的意見》有關高層次人才條件的非本市戶籍人員,限購1套住房。

  在信貸政策方面,該意見提出,要認真配合、協助各商業銀行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實施意見》中還指出,要進一步完善廣州市多層次、差別化的住房供應和消費政策,綜合採取稅收、信貸、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調控措施,切實將廣州市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進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逐步擴大住房保障制度覆蓋面,努力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嚴格落實房地產稅收調控政策,加強稅收徵管;嚴格執行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加強住房用地供應管理,進一步加大閒置土地處置力度;嚴格落實國家住房限購措施,合理引導住房需求。

  目前,該實施細則全文還未在廣州市政府官網上公佈,更多詳細信息請關注觀點地產網的跟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