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主城區4區、3個開發(度假)區及呈貢縣範圍內,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

  觀點地產網訊:1月18日,昆明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稱,為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經雲南省住建廳、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與雲南省銀監局同意,聯合下發《關於在昆明市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通告》。

  《通告》顯示,於昆明市主城區4區、3個開發(度假)區及呈貢縣範圍內,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

  《通告》規定,自1月18日起,昆明市戶籍居民和非本市戶籍居民的同一購房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新購一套商品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通告》提及的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達到上市條件的經濟適用住房。

  同時,《通告》表示,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昆明市戶籍居民,各商業銀行將暫停發放貸款;對貸款購買商品住房實行首付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嚴格執行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的規定。

  公積金貸款方面,對購買首套房且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家庭,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不得低於20%;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不得低於30%;購買第二套房首付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

  據悉,昆明為第十八個出臺限購令細則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