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武漢買房的大概佔比為30%左右,限購令實施後,可能會使武漢市成交量大幅度下滑。
觀點地產網訊:1月14日,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辦公室下發了關於貫徹落實中心城區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2011年1月15日起,暫定武漢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及能夠提供在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武漢市中心城區(江岸、江漢、礄口、漢陽、武昌、青山、洪山區等七個主城區及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新購一套商品住房。
對於不能提供在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對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相關登記手續。
通知補充提示,家庭成員全部為本市戶籍的、家庭成員部分為非本市戶籍,但購房人為本市戶籍的、家庭成員全部為非本市戶籍,但購房人可提供納稅證明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均可在本市中心城區新購一套商品住房。
有業內人士認為,外地人在武漢買房的大概佔比為30%左右,限購令實施後,這部分購房人將暫時退出市場,使武漢市成交量大幅度下滑,但價格波動不大。而郊區住房及二手房因不受限購令約束,其價格將會上漲。
據統計,此前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深圳、杭州、南京、寧波、福州、廈門、三亞、廣州、海口、大連、溫州、蘭州、蘇州等16個城市出臺樓市“限購令”,現武漢市成為全國第17個出臺該政策的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