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資子公司新疆寶安新能源礦業有限公司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申請流動資金貸款人民幣壹仟萬元,本公司全資子公司惠州市寶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申請項目開發貸款人民幣柒仟萬元。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中國寶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2010年10月29日召開的第十一屆董事局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擔保事項:
1、本公司全資子公司新疆寶安新能源礦業有限公司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申請流動資金貸款人民幣壹仟萬元,期限為一年。本公司同意為其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2、本公司全資子公司惠州市寶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申請項目開發貸款人民幣柒仟萬元,期限為兩年。本公司同意為其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以上擔保無需經過股東大會批准或政府有關部門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