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累計金額為56,350萬元,履行本次擔保後對外擔保累計金額為101,350萬元,佔本公司截止2010年6月30日淨資產的比例為46.69%。

  特別提示: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資子公司北京高盛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盛華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大連海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海孚公司”)擬與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誠信託”)簽署《合作協議書》;

  本次擔保數量及累計為其擔保數量:本次擔保數量為45,000萬元,截至公告日前,本公司為上述擔保對象提供擔保餘額合計為0萬元;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對外擔保逾期的情形;

  對外擔保累計金額:截止公告日前本公司累計對外擔保數量為66,350萬元;

  本次信託合作暨提供對外擔保事項已經公司四屆四十五次董事會審議通過;

  本次信託合作暨提供對外擔保事項須提交公司201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方可生效實施。

  一、信託合作方案概述

  本公司、高盛華公司、大連海孚公司擬與中誠信託在北京簽署《合作協議書》,約定(1)中誠信託設立集合信託計劃,分為優先級和次級。其中優先級信託資產(不超過4.5億元)由中誠信託向符合法定條件的合格投資者推介並募集;次級信託資產由華業地產全資子公司高盛華公司以其對大連海孚公司的1.6333億元債權認購。(2)中誠信託以信託資金向大連海孚公司以增資和股權受讓等方式進行股權投資並受讓高盛華公司對大連海孚公司的債權,上述信託資金將用於大連海孚公司擁有大連(2010)-21號地塊對應的大連第一發電廠解放廣場廠區搬遷改造項建築城市風景目(以下簡稱“解放廣場項目”)的開發建設。(3)為保證大連海孚公司履行對中誠信託的不超過4.5億元債務,本公司以持有的高盛華公司70%的股權、高盛華公司以持有的大連海孚公司51%的股權(按增資完成後註冊資本計算)向中誠信託提供質押擔保,同時大連海孚公司以其持有的解放廣場項目全部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向中誠信託提供抵押擔保。

  上述信託合作暨提供對外擔保事項已經公司四屆四十五次董事會會議審議和表決通過,公司5名董事一致通過了該議案。

  本項議案須提交本公司201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審議通過後方可生效實施。

  截至本公告日前,上市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累計金額為56,350萬元,履行本次擔保後對外擔保累計金額為101,350萬元,佔本公司截止2010年6月30日淨資產的比例為46.69%。

  華業地產關於信託合作暨提供對外擔保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