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北辰商業發展分公司(以下簡稱“北辰商業發展分公司”)將其所有的北辰時代大廈地下一層辦公區租賃給時代名門公司使用。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交易內容:
交易1:北京北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將其所有的北辰時代大廈裙樓1-5層場地及其一切附屬設施租賃給北京北辰嘉權時代名門商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時代名門公司”)使用。
交易2:北京北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北辰商業發展分公司(以下簡稱“北辰商業發展分公司”)將其所有的北辰時代大廈地下一層辦公區租賃給時代名門公司使用。
關聯人迴避事宜:
公司董事會在審議上述兩項關聯交易有關議案時,董事會中不存在關聯董事,故無董事迴避表決。
交易對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損益及資產狀況的影響:
本次兩項關聯交易將有利於規範公司關聯交易,遵循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交易行為。
一、關聯交易概述
1、關聯交易概況:
交易1:公司與時代名門公司於2010年5月18日簽訂《租賃合同》,根據合同規定,公司將其所有的北辰時代大廈裙樓1-5層場地及其一切附屬設施租賃給時代名門公司使用。
交易2:北辰商業發展分公司與時代名門公司於2010年5月18日簽訂《租賃合同》,根據合同規定,北辰商業發展分公司將其所有的北辰時代大廈地下一層辦公區租賃給時代名門公司使用。2、關聯關係:
公司副總經理劉鐵林先生擔任時代名門公司的董事長,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8年9月第六次修訂)的有關規定,上述兩項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