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中國海外發展收購建議之收購建議文件連同有關中國海外發展收購建議之接納表格(「接納表格」)已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六日寄發予股東。
根據《收購守則》,有關中國海外發展收購建議之收購建議文件(「收購建議文件」),當中載有(其中包括)中國海外發展收購建議之條款及有關收購建議之收購方-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星悅有限公司(「收購方」)之資料,連同有關中國海外發展收購建議之接納表格(「接納表格」)已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六日寄發予股東。
根據收購守則,除非執行理事同意於較後日期寄發回覆文件及收購方同意延長中國海外發展收購建議之截止日期,否則須於寄發收購建議文件起計14日內向股份持有人寄發回覆文件。股份之持有人就中國海外發展收購建議採取行動前,務請閱覽回覆文件,包括該文件所載由獨立財務顧問發出之函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