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在公司財務層面上面對“土地增值稅”清算政策,還要在個人財務層面上應對“個人所得超12萬須自行申報”,兩輪衝擊讓不少房地產企業的財務部門最近比較忙。

  記者通過採訪瞭解到,部分地產公司正在通過多次發薪、發票抵扣等方式應對“個人所得超12萬須自行申報”。

  多種方式迴避申報

  房地產行業容納了眾多的高收入人羣,在“個人所得超12萬須自行申報”浪潮中,部分地產公司開始採用了多次發薪、發票抵扣等方式。

  有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根據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按照未減除費用及附加減除費用的收入額計算。實際上,納稅人每月實際領到的工資並不等於這個“收入額”。一些出差補助、旅遊獎勵、商業保險、認購股票、從僱主取得折扣等收入數額,別說稅務機關難以準確掌握,有時候連企業自身都不能全面瞭解,這種有意或無意存在的空間,給一些收入的隱匿製造了空間。

  另有業內人士表示,有些房地產企業近期開始採取多次、多銀行卡發放工資的做法,把月薪改成雙週發放,多銀行卡發放,想和稅務機關玩捉迷藏。此外,由於一些公司財務制度本來就存在一定的不完善之處,經常通過發票抵扣來變相發放工資,從今年“個人所得超12萬須自行申報”後,開始更加註意發票抵扣的問題。

  納稅環境有待提高

  有房地產企業的財務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國內的納稅環境還是需要提高的,在發票制度、申報制度都不完善的情況下,只單純認為房地產行業是納稅的“壞孩子”也有待思量。

  該負責人表示,就“個人所得超12萬須自行申報”政策來說,現在只能以個人名義申報,但實際上很多經濟活動都是以家庭為單位的,一個家庭裏一人收入達到12萬元和兩人收入達到12萬元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以個人為單位徵稅、要求申報多少失之公允。如在中國臺灣地區,夫妻可以聯名申報,對父母的贍養費用、房貸支出均可以在規定範圍內獲取免稅,相比而言,目前稅務機關只認個人收入、不看家庭情況的做法有些一刀切,在心理層面上難以得到納稅人的認同。

  該負責人同時表示,目前業內一些企業都在通過發票抵扣的做法來變相迴避納稅,這實際上反映的是發票制度的問題,現在有一些商店、商場完全可以按顧客的要求填寫發票種類,這就為發票抵扣打下了基礎,在一些稅務制度完善的國家,是不可能隨意開具發票種類的,顧客購買了服裝,商場是不可能開成“辦公用品”的,這就從制度上杜絕了發票抵扣的問題。相比而言,在目前發票制度、申報制度都不盡完善的情況下,要求個人、企業百分百地嚴守規則,怕是有很多企業都做不到。

  針對“個人所得超12萬須自行申報”政策,有專家表示,國稅總局方面也表示過,以家庭為申報單位將是未來發展的方向。自行申報在我國還算是新生事物,其推廣和深入人心肯定還需要一定時間,房地產行業從業人員因行業屬性,被視做高收入羣體有其必然性,近期,稅務部門將針對房地產等行業展開專項檢查,相信隨着檢查的進行,一些不合規的問題將會陸續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