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季度,建設部等部委將對各地落實住房建設規劃尤其是廉租住房開工建設等情況進行檢查。對調控政策落實不到位、房價漲幅沒有得到有效控制、結構性矛盾突出、拆遷問題較多及未把新建住房套型結構比例分解到區域,未落實到具體地塊、項目的城市,將進行限期整改並追究有關領導責任。有關部門要求,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須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並實施。

  全國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部際聯席會議昨日(11月30日)公佈的《關於各地區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情況的通報》稱,

  房地產調控儘管有所成效,但住房結構調整工作仍處於起步階段;部分地區住房保障制度建設依然滯後。截至2006年9月底,全國還有65%的地級以上城市、91.1%的縣級城市未公佈住房建設規劃;部分地區住房保障制度建設滯後,截至2006年9月底,尚有5個省(區、市)沒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目標責任制,19個地級以上城市沒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此外,部分城市住房價格漲幅仍然偏高;落實土地、信貸政策的具體措施有待完善。

  通報指出,下一步將推動住房結構調整,並要求沒有公佈住房建設規劃的城市必須在2006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規劃的編制、公佈和備案工作。繼續加強對房地產開發建設、銷售的全程監管;防範和制止各種規避結構調整政策、變相囤積房源行為,嚴厲查處哄抬房價、擾亂市場秩序的房地產商。

  當前全國房地產市場也出現了一些積極變化,截至2006年9月底,已有26個省(區、市)將廉租住房制度納入目標責任制管理,268個地級以上城市建立並實施了廉租住房制度。此外,房地產市場秩序有所好轉,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得到合理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