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的嚴格土地管理風暴即將來臨。據國土資源部8月14日公佈的《地籍管理“十一五”發展規劃綱要》(下稱《綱要》),構建現代土地產權管理體制、統一的土地管理基礎平臺已經成為我國“十一五”期間地籍管理的總體目標。除此之外,我國將力爭在2010年前初步建立“權責明確、歸屬清晰、保護嚴格、依法流轉”的現代土地產權制度。
《綱要》出臺之前,我國的基本土地管理仍沿襲較為陳舊的制度體系。在改革和經濟建設不斷步入深水區後,舊有的土地管理體制很難適應現有的經濟狀況。國家相關部門一直在制定具體的規章和實施細則,以彌補土地管理中的缺陷和不足,如今年5月30日國土資源部出臺的《關於當前進一步從嚴土地管理的緊急通知》,側重於房地產市場的土地供給規劃。此次《綱要》的出臺,使得真正綱領性的土地管理政策有望得以進一步深入和完善。
世易時移,變法宜矣。《綱要》的出臺,無論是從微觀的土地權利流轉、建設、工業用地的審批與管理,土地轉讓中的補償等;還是從宏觀的土地作為基本要素在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管理綱要均有所涉獵。
儘管意義深遠,但《綱要》的具體實踐仍將面臨諸多挑戰。在維持土地國家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的情況下,如何實現土地使用權的順利轉讓,提供一個使各方滿意的解決方案,並以此為基礎,明晰土地產權制度,這是一個非常具有創新性的課題。
具體而言,其根本阻力在於,地方政府作為土地轉讓的主要負責方,在地籍管理中承擔了直接管理者的角色。然而地方政府亦難逃利益驅動機制的影響。主要政績考核指標GDP增長的需要,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以提升城市形象的需要,招商引資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需要,如此種種,不一而足,均指向了土地使用權這一寶貴資源的分配。因此,地方政府在與中央政府的博弈中,常常會從區域和局部的利益着想,這將導致非法使用土地的發生。
據新華社8月15日的消息,鄭州市政府日前公佈了國家對今年鄭州市土地使用情況的檢查結果。在市區新增的741宗建設用地中,違法用地664宗,佔總數的89%。這一檢查結果,是國家利用衛星遙感監測技術,才得到認定。這一事例充分表明,一些基層土地管理從屬於地方政府經濟建設的大局,瞞報土地使用情況的現象還不可避免地存在,違法違規的土地佔用暫時還很難有效遏制。這些公然的違規行為表面上實現了招商引資,促進了地方經濟的發展,然而絕大多數項目是破壞了土地使用的合理限度,給經濟可持續發展帶來了嚴重的威脅。
另外,違規土地使用權讓渡很難保證確保了原有土地讓渡人的合法權益,離國家要求的合理安置土地使用權出讓者的要求更是相去甚遠,違背了建立和諧社會的基本方針。
針對這些問題,如何建立合理的中央和地方基層管理權力分工,恐怕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前不久實行的土地督察制度,即是一項前期試點,然而其核心仍在於加強對基層行為的監督管理,未能觸及權力分工這一根本問題。當然,如果建立層層上報審批的土地管理制度,行政成本也同樣高昂。解決之道在於建立一個獨立於地方政府的土地審批核查機構,使其運作獨立於基層經濟建設利益的驅動,保持其公正、獨立的權力地位,同時能從宏觀的角度出發,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保證國家整體利益的實現。
《綱要》的目標和思路固然重要,但是政策的可操作性亦是成功實施的必要條件。此次《綱要》制定了詳盡的量化指標和保障措施。其中量化指標提供了操作的標準,主要包括建立土地調查數據和土地使用權管理兩個方面。其中,土地管理則體現在到“十五”期末,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覆蓋率已分別達到了85%、73%、51%,土地權屬爭議調處率在90%以上等;保障措施則體現在組織保障、隊伍建設、經費落實以及工作方法等方面。《綱要》提出建立目標責任制度和考核監督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務質量,將地籍規範化建設進行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