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由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等單位聯合召開的“加大稅收對房地產交易環節調節力度專家研討會”上,來自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北京市建委的官員討論認為,通過在房產交易環節徵收營業稅來抑制炒房行為,將在短期內收到效果,對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將起到積極作用。但是,調控樓市僅靠營業稅仍然不夠,政府還應採用多種稅收手段來實現長期目標。

  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淮認為,此輪房地產新政就“新”在用稅收手段和調整土地供給來影響房地產市場。他認為稅收對房地產的影響可以施加到四個方面,第一是對要素徵稅,比如土地出讓金;第二對開發階段稅控調整;第三對持有階段稅控調整;第四對交易環節稅控調整。政府動用稅收手段調整房地產市場,一個環節也還有不同的稅種可以使用。比如營業稅,可以用資本利益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都是現成稅種。他說之所以只動用營業稅在交易環節進行調控,是因為目前這樣做最具操作性也最容易見效。

  國家稅務總局流轉稅司副司長龍嶽輝透露,與房地產稅收政策配套的措施正在制訂中。在政策設計上,以營業稅作為調控手段,就是針對交易環節的炒作,同時考慮了住宅商業性買賣和消費性買賣、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區別。同時他表示:要準確理解中央宏觀調控精神,即調根本、更調需求,實現房產保值增值,基本穩定房價,促進房地產健康發展。華高萊斯國際地產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李忠認為,上海房地產市場已經受到營業稅政策調整的影響。他說,這項政策出臺以來整個上海房地產市場出現一些變動,尤其是一些超過自己經濟能力跟風炒房的人開始撤退。他認為以稅收為調控工具比較合適,因為這是政府該有所作為的地方。而且在目前情況下在流轉環節進行稅控調整簡單易行,也不涉及到財產稅等其他問題。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米建國提出,政府不是抑制房地產價格下跌,而是抑制過快增長,保持穩定。在這種情況下要實施控制房地產價格上漲過快的宏觀調控手段,稅收應該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手段。控制銀行貸款是一個調控手段,但控制房價上漲稅收應該比銀行貸款更直接、更有力、更持久。把增值稅由生產環節拓展到流通環節,和整個增值稅改革方向也是一致的。

  米建國同時表示:“僅用這種方法抑制房地產價格上漲,可能作用不大,即使有點作用也是治標不治本。由於間接稅容易轉嫁,在交易環節對房地產徵營業稅的方式有可能只是暫時打壓或者抑制炒房行為,其結果是治標不治本,根本辦法還是要考慮綜合對策,對房地產持有環節徵收房地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