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糾紛居高不下,是當前火爆的房地產市場顯著特徵。有人把房地產糾紛界定為一種以購房者合法權益的被掠奪和反掠奪的博弈。在這場鬥爭性博弈中,催生出房地產消費市場的三大怪:“黑”“弱”“冷”,即開發商黑,消費者弱,有關部門冷。
“黑”“弱”“冷”三大怪,是房地產市場畸形發育的產物,反過來又加重了房地產市場畸形發育的程度。
購房者越弱,開發商就越黑
在多數房地產糾紛中,普通購房者明顯處於弱勢:合法權益被侵害,往往申訴無門,或者一拖數年不得解決,甚至釀成影響社會穩定的羣體性事件。有人把買房比喻成“趟雷區”:隨時有可能不小心觸發無處不在的地雷。
在這場購房者明顯處於弱勢的博弈中,老百姓總是習慣性地把房地產開發商稱為奸商。但奸商的形成,卻往往是以買房者在房地產消費方面的無知和軟弱為背景的。
王建軍(成都市普通購房者):2000年初,我以近百萬元的價格在某高檔公寓購買了一套住宅。4年之後,我仍未拿到房屋產權證。將開發商告上法庭後,官司最終以我敗訴而終結,理由很簡單:“合同上沒有約定你們什麼時候能拿到產權證呀!”
還有的人明明知道可能是開發商佈設的陷阱,卻偏偏往裏跳。家住成都市成溫立交橋附近的鄧備即是一例。一年前他買某開發商的期房,籤購房合同時,開發商說以商品房的實際面積為準,而合同上並未規定實際面積不能超出合同面積的比率。鄧備心裏明白這是一個不平等條約,但居然簽了。他是這樣解釋當時的想法的:“在火爆的成都市房地產市場上,購房時只能接受開發商提出的條件,否則就不要買房。”後來交房時,實際面積比合同面積整整多出四分之一,一心想要套小戶型的鄧備結果被迫買了套大戶型,為此多付出四分之一的價錢。
政府部門之冷,老百姓切膚之痛
如果說開發商以利益掠奪為目的的背信棄約是對這些普通老百姓的第一次傷害的話,那麼政府主管部門的冷漠甚至不作為態度,則成為嚴重的再度傷害。
成都市置信逸都花園雲影苑的業主們想不到,一樁維修基金糾紛案件在成都市房管局那裏歷時1年半,至今未得到解決。
謝光祥(置信逸都花園雲影苑業主委員會成員):事情其實並不複雜,糾紛的焦點是業主是否繳納了近600萬元的維修基金。儘管沒有收據或發票,但作為房屋銷售合同補充協議的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上面,清清楚楚地寫明“維修基金按購房款的2%比例繳納”,該協議是由開發商蓋的章。他們諮詢過專業律師,回答是根據這份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業主們已交納維修基金毫無疑義,因為這份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屬於房屋銷售合同的一部分,並且由開發商蓋章,這表明它是由開發商擬定,是開發商的承諾。
這樁並不複雜的維修基金糾紛,解決起來卻不那麼簡單。2003年底,業主們開始向成都市房管局反映此事。在有關領導的過問下,2005年初成都市房管局成立專案組。至今該專案組仍未對此樁糾紛作出任何裁決,成都市房管局拿出的理由是“還要調查取證”。
業主們對此感到憤怒:這樁並不複雜的事情,解決起來為啥那麼困難?箇中原因,其實很簡單:糾紛涉及到成都市一家赫赫有名的開發商——成都置信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採訪中,成都市房管局某副局長大談這家開發商對於成都市城市建設的貢獻,還因此叫記者不要“炒作”此事。近600萬元的鉅款,難道就這樣不明不白地打了水漂?
從鬥爭性博弈走向雙贏性博弈
房地產消費維權的“黑弱冷”這三大怪,實際上反映的是目前房地產市場畸形發育的混亂現狀。
據業內人士介紹,因為房地產是朝陽產業,具有巨大的發展潛力和利潤空間,為獲取這個行業的“第一桶金”,很多房地產開發商不擇手段,以圈錢為目的,這是導致目前房地產糾紛普遍化的主要原因。
此外,政府有關部門監管乏力、相關法律不健全也是致使這一現象加劇的外在原因。
消費者法律意識不強和專業知識的缺乏也是其中原因,但消費者也有說不出來的苦衷:在表象異常火爆的房地產市場上,他們往往處於弱勢,因為房地產供小於求的火爆表象使一些優質樓盤成為賣方市場,消費者往往擔心“過了這村就沒那店”,被迫接受開發商的“不平等條約”。
四川大學經濟學博士肖丕楚:當前房地產市場消費者和開發商之間展開的博弈,其實是一種鬥爭性博弈。只有消費者和開發商這兩個市場主體走出“購房者越弱,開發商就越黑”怪圈,真正建立起一種雙贏性博弈,房地產市場才可能步入良性發展的正軌。(記者劉大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