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日子,不斷有房價趨穩的消息傳來。有的開發商讓利,有的炒房者拋售,有的搶地熱變冷,有的投資潮減速。很明顯,這是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建設部等七部門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以後所取得的初步成效,也是房產開發市場從“泡沫”走向“純淨”,從“虛熱”走向“常溫”的具體表現。對此,老百姓則是一片歡呼聲。
但也有些城市,住房價格仍然居高不下,仍在快速增長。而且還找出了三個只漲不降的“原因”和“理由”。
其一是“經濟發展過快論”。有兩個相距不到100公里的地級城市,都是幾十萬人口。但甲城市的平均住房價格為每平方米1500元到2000元,而乙城市卻達到3000元甚至4000元,正好高出了一倍。為此有記者採訪了乙城市的一位領導,這位領導說:“我們這個城市之所以住房價格高,原因是我們這裏經濟發展快,市民生活水平高。”而實際上,這兩個城市的城鎮居民人均收入基本相等,只是乙城市的國內生產總值比甲城市高出一點點。
按照上述邏輯,豈不是哪裏的住房價格越高,就說明哪裏的“經濟發展越快”嗎?這不但不是問題,反倒成了一件“政績”。誰都知道,決定住房價格的,不應是經濟發展速度,而應是成本和價值。在國外,成熟的房地產市場上,房地產業的平均利潤一般都控制在5%左右。而在我們國內,許多地方都超過了15%,甚至達到20%。所以有關部門和有關領導必須弄清,到底是“經濟發展過快”,還是“房產開發利潤過高”?
其二是“外力購買過旺論”。最近看到一條消息,大標題是“省內部分城市房價增勢明顯”。在全國房價都一片“降”聲之中,這個省內的部分城市為什麼會“增勢明顯”呢?該文為此加了一個副標題:“外來購買力旺盛。”文章還舉了很多例子,大都是本省“地理優越”、“交通發達“、“環境優美”、“治安穩定”、“商機很多”等等,所以外地人都爭着搶着來這裏買房子。
這樣的理由,哪個“省內”,哪個“城市”不能講出一大套呢?那些外來人口,是今年才湧入“省內”的嗎?你說我這裏有不少人到你那裏買房,我也可以說你那裏有不少人到我這裏買房。所以我懷疑,這只是對七部門意見的消極抵制而已。這種論調,實際上是在變相地推卸自己的責任,宣傳自己的“政績”。
其三是“防止房價暴跌論”。這邊房價還沒有下降,那邊就在大喊:“再這麼搞下去,房價暴跌怎麼辦?你不讓開發商有利潤,那誰還來搞開發?沒有房地產開發,一個城市的經濟就難於再發展。”
我覺得,這是一種杞人憂天。房價真的會“暴跌”嗎?開發商會以1000元1平方米的成本把房子建好,然後再以800元1平方米的價格賣給住戶嗎?除非他們精神出了毛病,否則絕不會幹這種“傻事”。再說,我們不要忘了,房產開發也是市場,既然是市場,價格就必須圍繞價值來浮動,有時會高於價值,也有時可能低於價值。高了,商人就賺了;低了,商人就賠了。賺和賠都是正常現象,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呢?1000個開發商,1000個都賺大錢,自己感覺當然很好,但老百姓呢?
房價猛漲,燒了老百姓的肉;房價下降,燒了開發商的肉;也有些人,一點肉都燒不着,所以就一點都感覺不到疼;還有的私下裏和開發商穿一條褲子,所以開發商喊疼時,他們也跟着喊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