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調控房地產市場,建設部5月27日向社會公佈了6個工作時間表。對此,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有關負責人昨天表示:將堅定不移貫徹執行中央穩定房地產市場的精神,會結合廣州的實際情況進行具體操作。從6月1日起,購房兩年之內轉讓交易的將實行全額徵收營業稅的新規定,但是具體的交易時間按什麼來確定呢?據透露,廣州市上報省裏擬建議以房屋交易備案的時間為準,但最終要以省裏批覆的為準。

  建設部要求,今年6月底前,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住房價格上漲過快的重點城市要基本實現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網上即時備案,其他有條件的市縣也要抓緊推進這項工作,確保40個大中城市基本完成信息系統建設第一階段的驗收工作。

  記者瞭解到,今年4月30日,廣州市新的房屋管理系統已經開通試運行,今年下半年,廣州新房地產項目的業主就可以自辦房產證了,一改過去由開發商轉手交付房產證的舊規。“廣州在建設部所列的40個大中城市之列,我們將會積極想辦法按照建設部的要求做,解決長期困擾業主的辦證難問題。”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市場處黃文波處長這樣告訴記者。

  建設部要求:各地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體標準,於今年5月31日前公佈執行。5月31日前沒有對外公佈具體標準的地區,即按《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規定的三項條件執行,不再上浮。據悉,廣州市為應對七部委的《意見》,經討論已經向省裏提交了相關的具體實施細則的方案,仍然還在審批過程之中。近日媒體討論的廣州買大房交易契稅要按3%計收的面積標準到底按多少來算,仍然有待省裏批覆,可以肯定不是120平方米的,會在此基礎上上浮,按建築面積計算的可能性較大。

  建設部提出,今年內各市、縣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完成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情況的調查工作。而廣州市為加快解決廣州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問題,去年底出臺了《廣州市解決城鎮雙特困戶住房實施方案》,提出以租賃住房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核減為輔的方式,加大對雙特困戶住房的保障力度。擬在今年內全部解決2003年底登記在冊的2914戶雙特困戶的住房問題,力爭年內保障戶數達到4000戶,並在2005年底前,建立“機構健全,資金保障,房源穩定,分散居住,動態管理”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