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6日,重慶市應急管理局向社會公佈重慶萬州恩廣高速萬州至開江段A2合同段“3·30”較大瓦斯爆炸事故調查報告,調查組認定該起事故為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調查認定,事故系施工單位長期關停風機設備,導致鐵峯山隧道進口端左洞瓦斯大量積聚,隨後在未經審批、瓦斯濃度超限的情況下冒險組織復工,隧道內通電的非防爆電纜產生火花引發瓦斯爆炸。
事故發生於3月30日15時許,地點為重慶市萬州區恩施至廣元國家高速公路萬州至開江段A2合同段鐵峯山隧道進口端左洞,造成5人死亡、10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792.2545萬元。
調查組認為,本次事故暴露出四方面突出問題:企業本質安全嚴重缺失,重大事故隱患長期存在;企業無視監管指令,違規冒險組織復工;參建單位隱患排查治理流於形式,雙重預防機制空轉;市、區兩級監管職責履行不到位,協同不力。
處理建議方面,施工單位項目安全員韓某某、施工單位項目常務副經理李某某等4人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其行為分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罪,建議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處以行政處罰。
調查過程中,發現萬州區交通運輸委公職人員、市交通運輸委公職人員履職方面存在問題線索及相關材料,建議移送紀委監委機關調查處理;施工單位集團管理人員、建設單位管理人員履職方面問題線索,建議移送相關紀律檢查部門調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