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6日,上交所發佈監管公告,披露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期間的證券異常交易監管及上市公司事項核查情況。

期間,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共發送監管工作函10份;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補充、更正類公告4份。

同時,上交所加大信息披露和股價異常的聯動監管,針對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價發生明顯異常的,提請啓動內幕交易、異常交易核查59單。

上交所對119起拉抬打壓、虛假申報等證券異常交易行為採取了自律監管措施,對31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項等進行專項核查,向證監會上報涉嫌違法違規案件線索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