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6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對《深圳證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進行了修訂,現予發佈,自2026年11月16日起施行。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登記、存管、結算業務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兩家機構完成本次修訂。

本次修訂與香港證券市場的制度安排相銜接:香港證券市場自2026年11月16日起實施無紙證券市場制度,並擬自2027年2月5日起提供半日交易日交收服務。

據此,修訂後的《必備條款》調整了第三十七條關於港股通證券派發、第十五條半日交易日交收安排等情形的風險揭示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