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6日,金融監管總局、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聯合發佈《關於加快航運保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加快航運保險高質量發展。
意見提出完善貨物運輸風險保障機制。引導貿易企業、物流企業強化風險意識,提升貨物運輸保險自主安排能力,系統構建貨物運輸全鏈條風險保障機制。
意見鼓勵能源、礦石、糧食等大宗散貨在運輸全流程做到應保盡保、足額投保。同時鼓勵電子家電、精密儀器、高端裝備、“新三樣”等貿易企業和物流企業運用保險機制分散風險,提升產業鏈穩定性。
意見還提出引導發揮平臺企業、貨代企業作用,支持外經貿企業投保貨運險等航運保險。
在人民幣使用方面,意見鼓勵船舶製造、航運、外經貿企業和保險公司在航運保險領域更多使用人民幣,優先在境內投保、理賠環節,以及中資企業“走出去”業務場景推廣使用人民幣結算。支持銀行為境內外主體以人民幣結算提供更加便利條件。
在船舶風險管理方面,意見提出健全船舶全生命週期風險管理體系。船舶製造企業、航運企業在推動綠色化、數智化發展等過程中,應主動運用保險工具分散風險。充分利用船檢評估機制,推動油輪、液化天然氣船、大型集裝箱船、大型郵輪、大型散礦船、遊艇等高價值船舶與海工裝備健全覆蓋設計、建造、營運、處置等全生命週期的保險管理方案。鼓勵支持新能源清潔能源船舶提升對綠色燃料加註、電池系統更換、綠色改裝、運營安全等相關產業鏈的保險保障水平,支持自主航行、遠程控制等智能船舶強化網絡安全等新興風險保障,引導沿海、內河船舶提高保險保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