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6日,長白山旅遊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擬解除原“北景區集散中心場地使用合同”,與控股股東吉林省長白山開發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全資子公司長白山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有限公司重新簽訂池北區交通集散中心場地使用關聯交易合同。
此次調整源於2026年6月公司下調北景區班線車票價格,票價由原35元/人調整至25元/人。為應對票價下調帶來的經營壓力,新合同通過縮減使用面積、調整使用期限、下調場地使用費標準,降低公司運營成本。
新合同約定,公司使用池北區交通集散中心外候車雨棚及停車場。使用面積由67909.82平方米減至47737.44平方米,減少20172.38平方米;使用年限由14年增至16年,期限自2026年6月24日起至2042年6月23日止。
場地使用費標準由14元/人降至8元/人/次(含稅),按每年實際運送遊客人數(以智慧數字過閘機數據為準)計提;雙方每月6號前核對上月轉運人數,公司收到發票後每月10日前支付。
經上海東洲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納入評估範圍的部分資產年使用費評估值為877.43萬元(不含稅),未來16年使用費總金額評估值為14038.88萬元(不含稅),低於2022年原方案評估總金額24503.5萬元。
按測算,合同期內結算總人數約為1735.51萬,對應16年場地使用費總額約為12737.69萬元,不超過評估上限14038.88萬元;如合同期內使用費突破該上限,公司將重新履行相應審議程序。
費用執行分時段標準:2026年年初至6月23日按原合同標準執行,6月24日之後按新合同約定標準核算、支付。
該議案獲出席會議的6名非關聯董事一致表決通過,並經3名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通過,尚需提交股東會審議。保薦人東北證券核查後對此事項無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