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6日,澳門特區法院對區錦新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依法作出判決。
據大灣區之聲消息,澳門特區法院依法判決區錦新“顛覆國家政權罪”“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組織、團體或個人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罪”“違反保密罪”罪成,判處十二年六個月徒刑。
港澳平就判決發表評論稱,區錦新打着所謂“民主”“自由”的旗號,長期勾連外部勢力從事反中亂澳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損害澳門繁榮穩定。
港澳平評論稱,這一判決有力捍衛法治權威,宣示國家安全是不能觸碰的底線,任何人、任何組織只要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都必定受到法律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