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韓國金融委員會表示,該國IPO基石投資者制度已於11月3日獲政府批准,將於11月13日隨資本市場法相關修訂生效。

該制度容許承諾最少禁售六個月的機構投資者提前獲配新股,以減少上市後集中沽售引發的股價急跌。

為免禁售期屆滿時出現集中沽壓,基石投資者獲配股份將分階段解禁:五成股份禁售六個月,三成禁售八個月,餘下兩成則禁售10個月。

參與機構的股本或管理資產規模,須至少相當於提前認購股份金額的20倍。

主板Kospi市場的基石配售總額,上限為機構配售部分的20%,單一投資者不得超過10%;較小型的Kosdaq市場,相關上限則分別為30%及20%。

承銷商亦可在企業提交證券註冊文件及訂定招股價範圍前,透過保密協議向機構投資者瞭解認購意向。金融服務委員會認為,提前摸底有助令新股定價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