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5日,惠州市人民政府發佈關於臨時管制航空器和升空物升放活動的通告。通告稱為維護全市低空空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對相關航空器和升空物升放實施臨時管制。

通告明確,管控時段為2026年11月11日0時至11月21日24時,管控區域為惠州市惠陽區、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

適用範圍包括無人駕駛航空器,從事通用航空活動的航空器,以及航天模型、氣球、風箏、孔明燈等升空物。

管控措施方面,管控時段和區域內禁止單位、個人飛行升放上述航空器和升空物;涉及安全保障、應急救援、氣象探測、警務執勤、電視轉播、無線電監測、物流運輸等飛行任務的,依法報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飛行。

通告稱,對違反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發現違反通告規定行為的,可以撥打110報警電話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