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4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公告稱,因祥生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存在違規行為,違反《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掛牌規則(2023年修訂)》相關規定,且屬於再次違規,經審議,決定對祥生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同一份公告顯示,深交所同時對祥生地產執行董事、總經理兼代理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周科技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深交所在公告中明確,當事人如不服上述處分,可在十五個交易日內申請複核;相關處分記錄將記入誠信檔案數據庫。
深交所11月4日公告,祥生地產及周科技因違反《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掛牌規則(2023年修訂)》且屬再次違規,被公開譴責,可在十五個交易日內申請複核。
觀點網訊:11月4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公告稱,因祥生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存在違規行為,違反《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掛牌規則(2023年修訂)》相關規定,且屬於再次違規,經審議,決定對祥生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同一份公告顯示,深交所同時對祥生地產執行董事、總經理兼代理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周科技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深交所在公告中明確,當事人如不服上述處分,可在十五個交易日內申請複核;相關處分記錄將記入誠信檔案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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