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3日,華海清科公告,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金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1億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335元/股。

回購股份擬用於股權激勵計劃。若未能在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日後3年內使用完畢,未使用股份將予以註銷。

該回購方案尚需提交股東會審議,實施期限為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