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2026年,國家《城市更新“十五五”規劃》與廣州、深圳、上海、北京等城市先後出臺城市更新及住房租賃相關政策,據住房租賃智庫百科梳理,存量商辦和廠房向租賃住房轉換、保障房籌集方式調整等政策內容有了更具體路徑。
國家層面,《城市更新“十五五”規劃》提出符合條件的更新項目可探索REITs等融資方式。2026年8月28日,多部委房地產金融新政落地,明確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自有產權租賃住房經營性貸款期限最長可達20年;證監會明確支持依託符合條件的租賃住房、城市更新等項目發行REITs,或作為擴募資產裝入已上市REITs。
廣州於2026年6月出臺《關於推進低效樓宇更新提升的實施意見》,規定房屋所有權登記超過5年、符合條件的低效商辦樓宇,可申請功能轉換或臨時利用為保障性租賃住房,設立最長15年(含延期)的使用過渡期及後續有償使用路徑。項目仍需簽訂監管協議,並依法辦理土地價款、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變更等手續。
北京在2026年3月發佈的《2026年推動經濟穩中有進的若干措施》中,明確對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租賃住房項目給予建築規模支持。
深圳《關於進一步規範城市更新項目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於2026年2月發佈、3月1日起施行,提出未完成規劃審批的城市更新項目原則上可不配建保障性住房,工改保項目繼續按原有規定執行。
上海《上海市城市更新和住房發展“十五五”規劃》明確,2026—2030年新增供應保障性租賃住房25—27萬套(間),新增籌措供應新時代城市建設者管理者之家牀位12萬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