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2日,華塑控股公告,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楊建安、段靜收到四川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公司此前披露收購股權暨簽署股權轉讓協議的進展公告時,將帶修訂痕跡文本對外披露。

四川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楊建安、段靜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公司應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四川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公司表示將推進整改並報送書面整改報告,決定書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管理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