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2日,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通報,已對山東中嘉匯金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

在芝罘區門店投資且尚未登記報案的集資參與人,應攜帶身份證件、投資合同、交款憑證、銀行賬戶交易明細等相關材料,到興隆街派出所登記報案,截止日期為2026年12月2日。

相關非法集資行為人應自通報發出之日起至上述日期止,主動配合調查、說明情況,全額退繳代理費、佣金、提成等贓款。

期限內及時退繳的,可依法從輕處罰,符合條件的可免除處罰或不作為犯罪處理;拒不退繳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