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2日,可再生能源法修訂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初次審議。
修訂草案共十章七十六條。
主要修改內容包括:明確加強黨的領導,完善立法目的和有關要求,完善資源調查與發展規劃,加強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管理,加強可再生能源生產與輸送管理,健全市場交易與價格機制,強化消納責任與消費促進,完善科技創新與產業發展,強化保障與監督,完善法律責任。
發展可再生能源,是改善能源結構、保障能源安全、建設能源強國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任務。
11月2日,可再生能源法修訂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初次審議,修訂草案共十章七十六條,涵蓋資源調查、開發建設、市場交易與價格機制等內容。
觀點網訊:11月2日,可再生能源法修訂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初次審議。
修訂草案共十章七十六條。
主要修改內容包括:明確加強黨的領導,完善立法目的和有關要求,完善資源調查與發展規劃,加強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管理,加強可再生能源生產與輸送管理,健全市場交易與價格機制,強化消納責任與消費促進,完善科技創新與產業發展,強化保障與監督,完善法律責任。
發展可再生能源,是改善能源結構、保障能源安全、建設能源強國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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