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30日,中旅港澳文旅控股有限公司刊發上市文件及分拆分派公告,公司已向香港聯交所申請批准股份以介紹方式於聯交所主板上市及買賣,預期股份於11月26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正開始買賣。股份以每手500股為買賣單位,股份代號為1821。

分派安排方面,10月26日香港中旅根據其組織章程細則宣佈向合資格香港中旅股東作出分派,分派完全透過按合資格股東於記錄日期在香港中旅的持股比例作出實物分派的方式支付。根據分派,合資格香港中旅股東將有權就於記錄日期每持有四股香港中旅股份獲發一股股份。

不合資格香港中旅股東根據分派原應收取的股份,將由香港中旅出售或轉讓予其董事局選定的代名人,並於股份在聯交所主板開始買賣後在市場上出售,出售所得款項總額經扣除開支及稅款後將按記錄日期持股比例支付予有關不合資格股東。

由於分派,合資格香港中旅股東可能會收取零碎股份。公司已委任輝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為代理向股東提供對盤服務,以協助股東購買湊足一手完整買賣單位的零碎股份或出售所收取的零碎股份。

分派須待兩項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其一,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准股份以介紹方式於聯交所主板上市及買賣,且有關批准於上市日期上午八時正前並無撤回;其二,分拆及上市以及所有相關決議案均於股東特別大會上獲香港中旅股東批准。倘該等條件未獲達成,則分拆及上市將不會進行。

此外,倘股份獲准於聯交所上市及買賣且符合香港結算的股份納入規定,股份將獲香港結算接納為合資格證券,可在中央結算系統內記存、結算及交收。公司已作出必要安排,使股份獲准納入中央結算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