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8日,欣旺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擬為5家下屬子公司提供擔保,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會審議。

具體安排上,全資子公司浙江欣旺達、浙江欣威各擬申請不超過等值人民幣10億元的綜合授信額度,控股子公司浙江欣動擬申請不超過等值人民幣5億元的綜合授信額度,期限均不超過3年。

控股子公司林州中豫因開展新能源項目需要,擬申請不超過等值人民幣3億元的項目融資額度,期限不超過15年;浙江盈旺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新材料擬申請不超過等值人民幣1億元的綜合授信額度,期限不超過3年。上述額度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可在有效期內滾動使用。

擔保方式方面,欣旺達對浙江欣旺達、浙江欣威、浙江欣動提供全額擔保,浙江盈旺對浙江新材料提供全額擔保;因全資子公司深圳欣能產業發展科技有限公司享有林州中豫95%股東權益,欣旺達按該比例對林州中豫提供等比例擔保,累計擔保金額不超過等值人民幣2.85億元。

反擔保安排為:浙江欣旺達、浙江欣威、浙江欣動為欣旺達提供反擔保,林州中豫為欣旺達提供等比例反擔保,浙江新材料為浙江盈旺提供反擔保。

被擔保方中,林州中豫成立於2025年10月27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9月30日均無實際經營數據。截至2026年9月30日,浙江欣動資產負債率98.06%,2026年1-9月淨虧損194.96萬元;浙江新材料資產負債率94.63%,同期淨虧損342.21萬元。截至公告披露日,被擔保方均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擔保總額佔公司2025年12月31日經審計淨資產的11.79%;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外已擔保金額503.23億元,佔該淨資產的205.67%;對合並報表範圍外子公司已擔保金額3.33億元,佔1.3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或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損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