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9日,佛山照明在互動平臺回應投資者提問稱,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發現公司兩款民用LED燈具諧波電流指標不合格。
佛山照明表示,本次涉事產品為2024年生產的庫存批次,處於GB 17625.1—2022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過渡期內,不合格指標為諧波電流。該標準正式實施後公司生產的產品均符合對應指標要求。
處置方面,佛山照明稱已啓動內部核查與產品追溯工作,同步對涉事批次產品啓動召回程序,配合監管部門做好後續處置。公司還表示,將進一步完善全鏈條品控體系,強化電磁兼容、諧波電流等關鍵指標的來料檢驗、過程管控與出廠驗證。
對於汽車車燈產品是否接受監管抽檢的提問,佛山照明回應稱,公司汽車車燈產品已接受監管部門抽檢,截至目前未收到不合格報告或相關通知,產品質量穩定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