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民政部就新修訂的《養老機構等級劃分》國家標準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新修訂的《養老機構等級劃分》明確,養老機構等級評定遵循“自願申請,科學合理,質量為重,注重實效,客觀公正,程序規範”的原則。

按照該標準,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在綜合考察機構的環境、設施設備、運營管理、服務的基礎上進行等級劃分。

養老機構的等級分為五個等級,從低到高依次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等級越高,表示養老機構在環境、設施設備、運營管理、服務方面的綜合能力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