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7日,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消息,為加強能源產供儲銷體系建設,更好發揮中長期合同在能源保供中的基礎性作用,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能源保供中長期合同管理辦法》,自12月1日起施行。

辦法將電煤、電力、天然氣保供中長期合同納入統一制度規範。辦法強調,做好能源保供中長期合同相關工作,應當堅持民生優先,兜牢民生用能底線;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穩定供應基本盤;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有效防範能源供應風險。

辦法明確了各方權利義務,科學確定了適用範圍、保供責任、簽約履約、監督管理等內容。

據悉,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方面認真抓好辦法貫徹落實,規範引導能源保供中長期合同簽訂和履行工作,維護供需各方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障能源安全、穩定、可靠、有效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