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中國核電(601985.SH)披露,張國華因工作原因辭去公司董事、總法律顧問職務,其辭職申請自送達公司董事會時生效。

張國華原定任期到期日為2028年1月20日,此次系提前離任。離任後,其不再在中國核電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職。

公告顯示,張國華不存在未履行完畢的公開承諾(含增持承諾),已按照公司離職相關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

中國核電表示,張國華的辭職不會影響公司生產經營工作的正常進行,公司董事會對張國華任職間為公司所做出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