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天津濱海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濱海能源)子公司內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承租人,與交銀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開展租賃本金為22,500萬元的融資租賃業務,公司及控股股東的一致行動人旭陽控股有限公司分別與交銀金租簽署保證合同,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租賃合同顯示,本次交易為直租,租賃物為風機及附屬設備,租賃成本22,500萬元,租賃期限72個月(約)。保證擔保範圍為融資租賃合同項下全部債務,保證期間為保證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資租賃合同履行期屆滿後三年。
為降低公司擔保風險,旭陽控股按其對翔福新能源的出資比例向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反擔保)。翔福新能源由公司持股63.30%,旭陽控股持股36.70%。
公告顯示,公司2026年8月25日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9月23日第十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及10月9日202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審議通過相關議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融資額度調整至45億元,2026年度公司對子公司提供融資及履約擔保新增額度調整至46億元;同意2026年度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資及履約擔保新增額度調整為46億元。本次融資及擔保事項均屬於已審議的年度額度範圍內。
截至2026年6月30日,翔福新能源總資產35.08億元,淨資產12.62億元,營業收入4.33億元,淨利潤1,279.73萬元。該公司成立於2022年12月1日,註冊資本94,786萬元,主營鋰電池負極材料研發、生產與銷售,註冊地點位於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擔保額度總金額為54.87億元,對外擔保總餘額為17.98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為2429.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為34.27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為4631.0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債務、涉及訴訟的擔保金額及因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擔保金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