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2日,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發佈西安市住建局等3部門印發的《關於開展危舊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在全市開展城鎮危舊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試點工作。

該方案由西安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於10月13日聯合印發,經市政府同意,要求各區、縣政府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門遵照執行。

試點範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產權清晰權屬合法的危舊住房,包括經鑑定評定為C級(局部危險)、D級(整體危險)的住房,國有企事業單位破產改制、“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等歷史遺留的非成套住房,以及經區縣政府認定可實施自主更新的既有住宅。

已納入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土地儲備計劃的住房,不納入試點範圍。

方案明確,危舊住房自主更新按照不增加戶數、不改變建築用途、不突破用地紅線的要求進行原拆原建;嚴禁以危舊住房自主更新名義違法違規拆除改造歷史文化街區、文物、歷史建築,不得以危舊住房自主更新名義變相搞房地產開發和拆建別墅。

規劃政策方面,非成套住宅進行成套化改造的,原每戶可完善廚房、衛生間等必備設施功能,建築面積廚房不大於4平方米、衛生間不大於3平方米;成套住宅每戶增加的總建築面積不超過原建築面積的10%,超出部分需補繳土地出讓金。

審批流程上,實施方案需經區縣聯席會議聯合審查並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出具的《聯合審查意見書》,可作為辦理用地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消防設計審查等手續的依據。

資金方面,方案確定“業主自籌,政府支持,社會參與”的籌集原則,原拆原建費用原則上由產權人自籌並自行過渡;支持符合條件的住房產權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自主更新,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改造費用。

方案同時要求,項目開工建設前應完成約定比例的改造資金預繳,未達到資金預繳歸集比例要求的,不得啓動工程招標及施工建設;造成資金缺口且無法彌補的項目,應當暫緩實施或退出試點庫,嚴防項目爛尾。